| 引进对象: 人事代理单位急需的,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。
提交材料:引进对象的个人简历、学历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属解决夫妻分居的,另附配偶的户口、身份证、职称证书、结婚证复印件。
办理程序:1、拟引进单位向人事代理部提出申请;
2、经人事代理审核同意后,填写《引进人才审批表》;
3、人事代理部提出意见,并报中心领导签批;
4、由人事代理部向拟引进人才原单位人事部门发“商调函”;
5、拟引进人员原单位人事部门回函及《干部商调表》到达后,由人事代理部整理有关材料报省人事厅审批。
6、经审核批准后,凭相关证明到西安市人口控制办公室、西安市公安局及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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