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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内公务员将禁止“不考而入”

2004年7月6日16:10
    人事部部长张柏林近日在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说,我国将力争用4至5年的时间,基本建立起一套法制体系较为完备的公务员制度。

    我国公务员管理在实践中有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研究解决:一要改进完善考核办法,要总结推广一些地方开展人民群众评议政府部门工作的做法,建立服务对象评议公务员工作的制度。二要坚持“凡进必考”的原则,完善考录制度。认真解决一些基层单位存在的“不考而入”问题,重点对县乡两级机关违规进人问题,集中进行一次清理。三要研究建立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,鼓励公务员在本职岗位和基层努力工作。四要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。完善竞争上岗制度,严禁公务员经商、办企业。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,推行新进公务员上岗宣誓制度。

    公务员的培训将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大规模展开。继续做好选派公务员出国培训工作,研究起草《公务员出国培训条例》。鼓励公务员在职自学和参加培训,完善带薪学习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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